<rt id="eqeyq"><delect id="eqeyq"></delect></rt><rt id="eqeyq"><tr id="eqeyq"></tr></rt>
  • <rt id="eqeyq"></rt><abbr id="eqeyq"></abbr>
    <button id="eqeyq"><input id="eqeyq"></input></button>
    <bdo id="eqeyq"></bdo>
    <table id="eqeyq"></table>
    好獵頭網(wǎng)-中高級人才獵頭網(wǎng)站!服務(wù)熱線:400-1801-668 好獵頭   |   登錄 注冊

    李振海訴被告許建祥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案

    添加時間:2017-11-27 17:21:16
    瀏覽次數(shù): 0
      原告李振海訴被告許建祥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原告李振海于XX年5月15日向本院提起訴訟。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,于XX年6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。原告李振海到庭參加訴訟,被告許建祥經(jīng)本院傳票傳喚,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。本案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(jié)。  原告李振海訴稱,XX年1月原告為被告許建祥送石子,被告共拖欠原告6749元石子款,XX年1月28日被告許建祥向原告李振海出具了欠條。XX年原告為被告許建祥在確山縣武裝部的工地送河沙,被告許建祥欠1550元,由許建祥工地上的收料人王德平出具收條。經(jīng)原告多次催要未果。為此,要求被告償還貨款8249元。  被告許建祥未提供答辯意見。  經(jīng)審理查明:XX年7月份被告許建祥與馬建華在駐馬店市合伙承包工程,原告為其送石子。在原告為被告送石子的過程中,第一次于XX年11月11日經(jīng)結(jié)算馬建華為原告出具了欠款9446元的欠條,后于XX年1月28日經(jīng)結(jié)算被告許建祥在馬建華出具的欠條下方添加了欠款6749元的欠款內(nèi)容。馬建華所出具的9446元的欠款,原告已另案起訴馬建華,雙方經(jīng)本院主持調(diào)解已經(jīng)達成協(xié)議。原告多次找被告許建祥催要欠款,被告均以該款應(yīng)由其合伙人馬建華償還為由推托一直未還。原告在庭審中提出河沙款1500元另行主張權(quán)利。  上述事實有原告的陳述、證人王xx證言及欠條在卷為證。  本院認為,被告許建祥購買原告的石子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條,雙方已經(jīng)形成了買賣合同關(guān)系,并且該買賣合同從被告出具欠條之日轉(zhuǎn)化為確定的債權(quán)債務(wù)關(guān)系,債務(wù)應(yīng)當清償。雖然被告許建祥與案外人馬建華系合伙關(guān)系,但合伙人均應(yīng)對合伙債務(wù)承擔無限連帶責任。原告要求被告許建祥償還石子款的請求,本院予以支持;原告請求被告償還1500元河沙款,在庭審中已明確表示另案主張權(quán)利,本院對該筆河沙款不予審理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三十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、第一百零八條之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  被告許建祥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(nèi)向原告李振海支付貨款6749元。 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(wù),應(yīng)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(guī)定 ,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(wù)利息。  案件受理費25元,由被告許建祥負擔。
    主站蜘蛛池模板: 来安县| 宁城县| 灌云县| 濉溪县| 林州市| 浮梁县| 奉化市| 吉林省| 山西省| 陇西县| 普格县| 武平县| 南皮县| 民勤县| 会昌县| 仁化县| 丹凤县| 当涂县| 清水河县| 内黄县| 汉寿县| 晴隆县| 万源市| 内乡县| 收藏| 澎湖县| 扶沟县| 潜山县| 岚皋县| 雷山县| 牙克石市| 阳朔县| 上林县| 大渡口区| 无棣县| 象州县| 卓资县| 当雄县| 陈巴尔虎旗| 五河县| 慈溪市|